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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定抽水蓄能电站容量电价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中国能源新闻网讯(赵坤)5月15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《关于抽水蓄能电站容量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核定在运及2025年底前拟投运的48座抽水蓄能电站容量电价。

《通知》要求,电网企业要统筹保障电力供应、确保电网安全、促进新能源消纳等,合理安排抽水蓄能电站运行;要与电站签订年度调度运行协议并对外公示,公平公开公正实施调度;要严格执行本通知核定的抽水蓄能电站容量电价,按月及时结算电费,结算情况单独归集、单独反映,并于每年5月底前将上年度电价执行情况、可用率情况等报国家发展改革委(价格司)和相关省级价格主管部门。

《通知》要求,各地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对抽水蓄能电站容量电价执行情况的监管,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国家发展改革委(价格司)报告。据悉,该《通知》自2023年6月1日起正式执行。

责任编辑:沈馨蕊

《通知》原文: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抽水蓄能电站容量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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